欢迎报读!龙岗职校2024年中考志愿填报指南
资讯分类:招生资讯 来源:龙岗职校公众号 时间:2024-12-31 15:36:56 阅读量:67

 

 

龙岗职校2024年计划招生980人

面向全市招生,不限户籍,

统一划线录取,不收择校费。

 

填报志愿示例图如下

专业填报顺序只作为参考,

具体填报顺序根据学生自身情况选择

 

填报说明:
1.第一批16个志愿中,考生最多可填报12个普通高中志愿,4个中职类院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下同)志愿;第二批共18个志愿,全部可以填写中职类院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下同)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志愿填报顺序和数量。
2.我校计算机网络技术(代码8320701)、 艺术设计与制作(代码8320702)两个专业为第一批录取专业,在第一批志愿栏填写学校(专业) 代码、学校(专业)名称;其它专业为第二批录取专业,在第二批志愿栏填写学校(专业)代码、学校(专业)名称。
3.为增加龙岗职校录取机会,填报志愿时,在第一批首先填满龙岗职校2个第一批志愿,在第二批首先填满龙岗职校12个第二批志愿。

 

龙岗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招生最低分数

每年录取分数不同,23年录取分数仅做参考

 

我校去年录取最低分数线

 

 

招生要求:
1.面向全市招生,户籍不限,由市招办统一划线录取,不收择校费。99%以上的学生符合免交学费条件。
2. 汽车运用与维修(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后入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智能技术专业。
3.数控技术应用(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后入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

 

龙岗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招生代码及招生人数

 

 

轻松填志愿

欢迎同学们报读龙岗职业技术学校

咨询电话:0755-28924390、28921679

 

 

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深圳市龙岗职业技术学校(龙岗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1994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广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单位、广东省首批“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办学规模为60个班3000人。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学校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深圳市产教融合典范学校、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养示范单位、深圳市德育示范学校、深圳市文明单位等85项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以创建国家“双优”中职学校为目标,调整发展战略,优化办学策略,确立做有品位的人、办有品位的学校、共享有尊严的幸福教育生活的共同愿景,以文化建设、队伍建设、课程建设、校园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探索增强中职教育适应性的策略和方法,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影响力、吸引力和办学适应性不断增强。2023年新生录取最低分数线407分,比2022年增加68分。

 

 

 

 学校现有汽车、机电、计算机、财经、艺术五大类专业,共开设汽车运用与维修、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动漫与游戏制作、会计事务、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等13个专业。

 

 

学生可通过职教高考、自主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三年中职+二年大专)和参加技能大赛获奖取得免试入学资格等方式考上大学。近年来,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本科招生规模逐年扩大,中职毕业生可直接考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

2024年,1026名毕业生参加职教高考,1021人达专科线以上,专科上线率99.5%;519人达本科线,本科上线率50.6%,61人被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普通本科院校录取,本科录取人数位居全市第二。近几年,共有185名毕业生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95%以上的毕业生考入大专院校。在2024年广东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比赛中,学校斩获4金3银5铜,收获12个奖项,奖牌总数位居深圳市各职校前列。

 

 

学校位于龙岗中心城大运新城,环境清幽,交通便利,出门左转30米即地铁16号线黄阁坑站A1出口,右转30米到达龙城公园。占地面积7.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拥有400米标准田径场、网球场、体育馆等体育设施;拥有各专业实训室80余间、校外实习基地15个,图书馆藏书9.1万册,现代化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

 

新校区效果图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天才

只是需要找到合适的舞台

当前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在新的起跑线上,选择龙岗职校,

就是选择了通过

技能实现人生梦想的捷径。

 

加入龙岗职校大家庭,

这里将是你展翅高飞的起点,

让我们携手并进,

共同开启一段充满激情与梦想的旅程,

向着成功的彼岸奋力前行!

 

 

 

撰稿 │ 杨   芳

图片 │ 严泽娇

编辑 │ 林夏婕

初审 │ 杨   芳

终审 │ 董培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