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艺术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资讯分类:招生资讯 来源:深圳艺术学校 时间:2024-12-26 11:53:02 阅读量:17

深圳艺术学校

2024年招生简章

 

 

01

 学校简介 

 

深圳艺术学校创办于1986年,是深圳市全日制公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广东省唯一艺术类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教育部全国文化艺术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牵头制定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舞蹈表演专业和数字音乐制作专业教学标准,拥有一流的专业教师队伍和顶级教学专家团队。 

 

著名专家

深圳艺术学校以“创新为魂、实践为本、开放为旗、人才为核”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远志、精艺、博学”的校训,坚持多层次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担当教育使命和社会责任,立德树人,传承文明,致力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艺术特色鲜明的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先后获得了“文化部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最具影响力学校”、“深圳市文化局先进集体”、“深圳市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深圳市学校艺术教育突出贡献学校”、“深圳市高考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经过30多年的奋斗耕耘,深圳艺术学校不断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现已发展成为专业设置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在国内外艺术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类专业学校,为社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

深圳艺术学校现有福田、南山两个校区。占地61474平方米,建筑61673平方米。学校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绘画、戏剧表演四大类专业,下设钢琴、管乐、弦乐、民乐、声乐、舞蹈、美术、现代艺术等12个学科。

学校重视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了爱乐管弦乐团,爱华民族乐团,青春舞蹈艺术团。陈萨、张昊辰、左章、黄曾鸿辰、吕程亮、何俊波、黄蕊、杨峥、欧阳卫熹、李一桐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活跃在我国及世界顶级舞台上,成为国内外知名艺术家。他们在肖邦国际钢琴比赛等国际顶级赛事中担任评委;在国家大型庆典活动以及国事外事任务中担任主要角色;在全国热播影片《我和我的祖国》、《夺冠》、《悬崖之上》等爱国主义题材作品中成为创作骨干。近年来,学生参加教育部、文旅部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比赛、全国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文华奖民族器乐教育教学成果展演、国际顶级各类专业比赛等赛事中摘金夺银。

建校30多年来,深圳艺术学校主要为高等艺术专业院校培养优秀生源,毕业生均参加高考或选择出国留学深造,升学就业率达98%以上。为国内外知名艺术学府输送了大量优质生源,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专业人才。

 

在新时代发展的大潮中,从2011年开始,学校发展立足国际视野,积极整合优质教学资源,拓宽办学渠道。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后,学校积极践行“走出去,引进来”,与世界多所高水平艺术院校及专业团体签署合作协议,探索形成了“国际化视野,开放式治学”的办学特色,进入国际化办学的新里程。

 

02

  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大图)

 

03

 收费标准  

 

深圳艺术学校为公办艺术中专、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需按深圳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学费每名学生每学年5400元,绘画专业按照现行国家政策,免收学费。住宿费每名学生每学年800-900元。招生考试免收报名费用。

 

04

  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专业基本素质和条件,有专业基础及培养前途。器乐专业要求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发音、音准、节奏较好;声乐专业要求考生发声器官健康,音准、节奏较好、音质好、乐感好;舞蹈表演考生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表演能力;绘画专业考生应具备美术绘画基础能力,无色盲。

(三)音乐剧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声音条件,吐字清晰;具备一定的乐感及舞蹈功底;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能力。

 

05

 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8日—3月26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推荐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IE9及以上版本、谷歌Chrome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QQ浏览器(使用极速模式)、Firefox浏览器。打开深圳艺术学校官网www.szas.com,点击“招生专栏”,然后点击“招生报名”,即可看到各专业的报名入口。

2.填写考生调查问卷。

3.填写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电子版证件照一寸2.5*3.5厘米)。

4.所需报名材料全部拍照或者扫描成电子版上传(具体内容见下方“网上报名上传详细材料”)。

5.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报名材料提交后,需2个工作日的系统审核时间,如有考生资料不符合将退回,请在报名后第3个工作日注意查看。审核成功后,可输入考生身份证号码,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盖章)。

6.视频初试通过的考生需带准考证(未盖章)、报名所有材料原件(户口、身份证、在校证明), 于4月18日(8:30-16:30)、4月19日(8:30-11:30)到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西门(传达室),进行准考证盖章和确认签到(未现场确认盖章的准考证不允许进场考试)。

 

(三)网上报名上传详细材料

1.考生近期标准证件照电子版(一寸2.5*3.5厘米),底色不限。

2.考生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

3.考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版。

4.考生在校证明(内容含:在读学校、在读年级、19位数全国联网学籍号),六年级升七年级的五四制考生需提供由所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5.广东省内考生: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表(内容含近5个学期成绩、班主任评语,需加盖学校公章)。广东省外考生:学生手册或学生成绩证明(内容含近5个学期成绩、班主任评语,需加盖学校公章)

 

(四)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930号,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综合楼219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83265405

报名网址:www.szas.com

学校邮箱:szysxx@163.com

因考试期间校内无法停车,请学生、家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学校附近公交站名:方鼎华庭、南山农批市场、前进同安路口、中山公园东门。学校附近地铁站名:同乐南站、中山公园站。

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930号

(点击即可导航)

 

06

  考试说明 

 

(一)考前指导、咨询会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深圳艺术学校各个专业的考试形式及程度要求,各专业科室将安排考前指导咨询会。各专业的考前咨询会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网、公众号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专业初试

远程初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我校考前发布的考生线上初试须知及操作手册)。

 

(三)专业复试、三试、文化课考试、适应性教学考试

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现场考试,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打断考生演唱或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

 

(四)考试时间安排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考试等各环节,逾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1.专业初试:4月4日(周四)。

2.专业复试、三试及音乐专业视唱练耳考试:4月20日(周六)。

3.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专业适应能力评估):4月21日(周日)。

4.适应性教学考试:4月27日(周六)。

 

07

 考试内容  

 

(一)专业初试

 

1.音乐表演

(1)钢琴专业

①自选一首练习曲

小学:《车尔尼钢琴流畅练习曲Op.849》程度以上。

初中:《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Op.299》程度以上。

②自选一首巴赫复调作品(巴赫平均律须完整演奏)

 

(2)管弦专业

①管乐专业: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A.小学各年级及初中年级:

a.自选一个自然大调及关系和声小调的音阶及琶音各一条(连奏、断奏两种奏法)。

b.自选练习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B.高一年级:

a.自选调性为三个升、降号内的一个自然大调及关系和声小调的音阶及琶音各一条(连奏、断奏两种奏法)。

b.自选练习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注:报考小学各年级及初中年级管乐专业者,如不能使用管乐演奏,可以以其他形式表现音乐素质。如演奏钢琴等其他乐器,但手、牙、舌、唇的演奏机能必须适合管乐专业学习要求。

 

②弦乐专业: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A.自选音阶及琶音各一条。

B.自选练习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

 

③西洋打击乐专业:

自选演奏小军鼓、定音鼓或马林巴的作品一首。

 

④竖琴专业:

A.自选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

B.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中国乐器专业

乐曲2首,风格、版本不限。报考管乐(竹笛、唢呐、笙)的考生,如没接受过专业学习,考试可以选择清唱(或带伴奏)一首歌曲,作为考试内容。

 

(4)声乐专业

考生需背谱演唱一首歌曲(民族唱法:中国民歌、创作歌曲或中国歌剧选曲,戏曲选段等;美声唱法:中外艺术歌曲、创作歌曲,中外歌剧咏叹调及音乐剧选曲等),曲目时长不得超过4分钟。

 

(5)手风琴专业

①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首(一升一降至三升三降内抽查)。

②自选练习曲一首。

③自选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6)电子管风琴(双排键)专业

①手音阶(两升两降至四升四降内,大小调均可)、脚音阶或脚综合练习。

②车尔尼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③其它键盘乐器考生:音阶(两升两降至四升四降大小调音阶各一首)、车尔尼练习曲(849以上程度)及乐曲各一首。

 

(7)古典吉他专业

①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四个升号、三个降号以内)。

②练习曲两首(演奏巴利奥斯或维拉.罗伯斯的练习曲可只弹一首)。

③自选乐曲一首(五分钟以上)。

 

2.舞蹈表演

身体条件测试(形象、体形、软开度、弹跳等),初步考察;要求女生穿体操服,男生穿练功短裤;不化妆,不戴头饰。

 

3.绘画

素描静物或者速写人物考试。

 

4.音乐剧

(1)自我介绍:年龄、身高、体重、就读学校、年级、兴趣爱好等。(声音洪亮,口齿清晰)

(2)台词要求:自选朗诵一首。(体裁不限,1分钟左右)

(3)声乐要求: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清唱,1分钟左右)

(4)舞蹈要求:自选舞蹈作品片段。(舞种不限,1分钟左右)

(5)特长展示:除声、台、形之外的艺术特长。(有特长的同学加分, 1分钟以内)

 

(二)专业复试

 

获得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

 

1.音乐表演

(1)视唱练耳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该项考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基本素质,并要求考生准备以下考试内容:

①准确模唱出单音;和声音程;三和弦。高一考生还需要模唱出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和弦(可不带唱名,唱“啦”)。

②准确模唱出三音组、四音组(可不带唱名,唱“啦”)。

③准确模仿节奏片段(念“哒”;唱“啦”;或拍手)。

④准确模唱旋律片段(可不带唱名,唱“啦”)。

⑤节奏识谱:准确读出一条四二拍8小节节奏。

⑥旋律识谱:准确唱出一条四二拍16小节C大调旋律。

 

(2)钢琴专业

①自选一首练习曲(选曲可以与初试相同)。

小学:《车尔尼钢琴流畅练习曲Op.849》程度以上。

初中:《车尔尼钢琴快速练习曲Op.299》程度以上。

②自选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舒伯特的作品)。

③自选一首乐曲(中外乐曲均可)。

④视奏曲目(视奏曲目当场抽签的方式进行,可看谱演奏)。

 

(3)管乐、弦乐、中国乐器、现代艺术(乐器)专业

通过网络视频初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与初试内容一致。

 

(4)声乐专业

考生需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曲目不可与初试相同。考生演唱结束后,可选择是否进行其他才艺展示,内容包括:舞蹈、器乐演奏、朗诵、小品表演等,考生可从中选择擅长的一、二项进行展示,对表现优异者有适当加分。

 

2.舞蹈表演

测量比例、舞蹈表演(1分钟以内,自备伴奏:U盘,只存放一首音乐,舞种不限),模仿测试。服装要求同初试。

 

3.绘画

上午:素描静物、速写人物考试。考场内备有凳子(如需要使用画架可自备简易画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下午:色彩静物(水粉)、视力检测。考场内备有凳子(如需要使用画架可自备简易画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

 

4.音乐剧

(1)形象:全身展示,着装要求是女生着吊带体操服(不穿裤袜)白袜;男生着修身T恤、紧身短裤、白袜。不得化妆,露出额头,男生短发、女生盘发。

(2)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自备曲谱,现场提供伴奏。

(3)模唱:听辨旋律,记忆其音高和节奏。考生模唱试题的旋律,可以不唱唱名,用“啦”模唱音高和旋律。

(4)即兴表演:根据现场命题即兴展示。

(5)舞蹈剧目展示。(自备伴奏:U盘,只存放一首音乐,舞种、题材不限)。

 

(三)专业三试

 

获得专业三试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三试。

 

1.舞蹈表演

学生综合素质测试、口试、录像,服装要求同初试。

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试占90%,专业素质考核占10%)。(凡参加文化课考试的舞蹈考生须参加骨龄测试,费用自理,骨龄测试须在三甲医院或专门骨龄测试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测,进入适应性教学的考生在上课时将检测报告交给考官。)

 

(四)文化课考试

 

获得文化课考试资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试题的命题范围均以教育部制定的各科教学标准为依据,以教育部现行小学或初中通用教材基础内容为标准(语文人教版、数学北师大版、英语深港、牛津版)。单科分数100分,总分300分。

 

(五)适应性教学考试

1.适应性教学对象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适应性教学。

2.课程安排

(1)文化课适应性教学

时间:60分钟。

(2)专业课适应性教学

①音乐表演考生:

A.上一节视唱练耳课。

B.上5—8分钟专业个别课,上完课即可离开学校。

②舞蹈、绘画、音乐剧专业考生:

上2节专业集体课。

 

08

   录取 

 

根据考生的各项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委员会一致通过,报上级单位批准,由我校公布录取名单。

凡在报考前存在劣迹或有受处分记录者不予录取。凡报考资料造假、报考年级不符合要求、考试违纪或他人代考者取消录取资格。

 

09

 招生考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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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有关说明 

 

(一)凡被我校录取者,入学后试读一学期,综合素质(含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考核不合格者,根据艺术院校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一学期后考核合格者,即可取得正式学籍。初一、高一市外户籍考生试读期间综合表现优异者可按国家规定的招生计划的30%比例办理户口迁移深圳。

(二)学校初高中实行住读制,全封闭式管理。个别学生可根据身体情况或特殊情况申请走读。小学不安排住宿。

(三)学生入学后,器乐专业学生所需乐器自备(钢琴、低音提琴、竖琴等大件乐器除外)。

(四)中专录取随深圳市招生办安排统一进行。录取考生(须深圳中考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按照学校招生报名系统里的预录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确认手续。

(五)学校对学生设立奖学金,凡一年中德、智、体考核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并享受。

(六)未参加完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视为弃考,考生个人账号不予公布成绩。

(七)预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录取手续,学校视为其放弃录取资格。录取新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学校视为其放弃入学资格。

(八)报考钢琴专业的考生,专业初试成绩在75-79分之间的且报名资料勾选同意调配专业的,可获得由钢琴专业转到其他音乐表演方向的考试资格。

(九)考生可在深圳艺术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内查询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艺术学校。